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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他像一缕温柔月光,美丽得让可置信。

他赤左脚脚踝上戴着一串黄金脚铃,小小黄金铃铛随着他脚摇动而出清脆响声。

他一只睛黑,漆黑得如同最深暗夜晚;一只睛金,如同最明亮光。

白昼和黑夜在他双眸里交错。

而他里,似乎并程启思存在。

他望着罗景,朝他伸出了手,然用一种听懂语言说了一句话,声音柔软而悦耳,像古竖琴出美妙调子。

罗景像被催眠一样地站了起,摇摇晃晃地朝他走了过去,对着他张开了紧握手掌。

黄金躺在他手心里,黄金头鸟身,上面镶着一颗硕大蓝宝石。

黄金和宝石,并因岁月和风沙而失去本光彩。

锺辰轩忽然大声地叫了起:「要给他,罗景!

罗景彷佛听到他话,依然张开手掌呆呆地站在原地。

那黑男子也伸出了手,手指触到了黄金手上戴着一枚硕大戒指,蓝得如同最深海水一般。

「启思,拿走那东西!

」锺辰轩声音更急迫,总算把程启思从那种催眠般境界里唤了。

程启思直觉地伸出手,一把将黄金抓到了自己手里。

「启思!

」罗景也像突然醒了过,伸手去抢。

「拿给他,本就他们东西。

锺辰轩声音,在远处冷冷地响了起,「,认,如果真他们族里圣物,绝会落到你手里。

一族圣物,他们会用生命和鲜血去守护,尤其对于样强悍残忍一族。

程启思用力地握着那黄金,握得手心里都出了汗。

「辰轩……你什意思?」

锺辰轩冷冰冰地说:「他们一伙沙漠上盗贼,当然,他们也许真继承了远古血统。

过,相信他们什马萨格泰族,虽然对波斯历史专家,但知道一点──

「马萨格泰最敬仰太,他们信仰太崇拜!

「据说托米丽丝女王誓要居鲁士渴饮鲜血时候,就对着太誓!

他们绝会在祭坛─种神圣祭祀用物上刻上月亮,绝可能事!

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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