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粗砺的妇女声音惊喜交加地喊着。
【……启灵?小哥吗?】他迷迷糊糊地想着,眼皮仿佛被粘住一般,用尽力气也睁不开。
前几年《盗墓笔记》风靡一时,他也买了一套,至今深恨卖腐又不给个好结局的作者胖子三叔。
“以后,每个月我会把生活费打入你的账户,等他满18岁,你们就回主宅吧!”
一个清冷的女声响起,像是山间溪水流淌而过,不带丝毫人间俗世烟火气。
“但是,但是他毕竟是先生的……”
“一个15岁才启灵的孩子,先生不会愿意见到。”
清冷的女声顿了片刻,“让他成年之前衣食无虞也足够了。”
高跟鞋清脆地击打着地面,渐渐远去。
“程,程小姐,好歹给孩子起个名字啊!”
沉重的脚步声“咚、咚!”
朝外碾压过去,那妇女大声喊着。
“……跟我姓程,名尘,尘土的尘。”
给出了一个凄凉完全不惹人爱的名字,高跟鞋的脚步声坚决而快速地走远了。
他聆听了很久,再一次用尽全力地扯着眼皮,眼里终于透进了点光,隐约看到一个浅青裙装的婀娜身影远去。
他也终于想起,年近不惑的他,原本该是殁于东欧旅游时遭遇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恐怖袭击。
这是,再世为人了?!
程尘,这是他这一世的姓名?
震惊、懵圈、恐慌又有那么点惊喜,新生的程先生在激动之余又睡过去了——睁个眼可累坏他了!
睡醒又激动了一阵,被糊了一嘴没味的糊糊,睡睡醒醒,醒醒睡睡的。
想想前世的父母幸好生了二胎,幸好他买了意外保险,二货弟弟虽然不靠谱,但总算能慰藉老父母后半辈子;魔都市中心咬牙首付了一半的豪宅只能便宜弟弟了,但愿这货付得起小二十年的按揭;想想自己这小半辈子,偶尔有点桃花却总是无疾而终,事业小有成就,就是成天被逼着相亲,这才头次跑到国外去浪,没想到一辈子就到头了,也幸好没有拖累到不知在天哪边的妻儿……
万般思绪终究凝成三个字:不甘心。
可是再不甘心又能怎么着?能重新做人,真不知是哪世烧了多少的高香。
终于在下半身被人轻轻碰触时,程尘惊醒了!
非礼啊!
他一个激灵,使出吃奶的劲,终于把眼皮给完全睁开了。
一位体格圆润魁梧的大妈,正用她那粗壮却灵巧的双手,托着程先生的小唧唧,轻轻往外抽出导尿管。
她笑眯着满是皱纹的眼,用粗砺的嗓子温柔地安抚着:“别怕,哦哦!
尘尘别怕,醒了咱就不用这管子尿尿了。
别看你连姨手粗,手可巧着咧!
不痛不痛哦!”
连姨吨位虽重,但她的手果然巧,胡萝卜似的十根手指轻巧地动作几下,分分钟把那该死的管子抽出,又用温水擦洗完小唧唧,轻轻地为程尘盖上了薄被。
程尘连手指尖都动弹不了,话也说不出,挣扎得满头大汗,只是从喉咙底冒出点嗬嗬的声响,只好死鱼眼地瞪着温柔的连姨正大光明地非礼他的小唧唧,简直生无可恋!
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静下心来想想,现在至少还是有几个好消息的。
唧唧还在,诸天神佛保佑他这世没变成个小姑娘,哪怕他没啥直男思想,当了几十年的男人也没想过换个活法。
细细感受一下全身,虽然暂时不太能控制身体,但至少四肢俱全,五官都在,能听能发声,没啥残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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