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自来火枪,终究也敌不住骑射,明军可有不少不亚于自来火枪的利器,像是万胜弗朗机、迅雷铳什么的,还是没敌过八旗,萧大哥这话有些偏颇了。”
李肆继续甩杆,现在两人酒酣“情热”
,他也顺竿往上爬,改了称呼。
“哈!
愚人之见!”
在萧胜眼里,李肆已经由庸到愚。
“本朝很多人都拿辽东之事来盛赞骑射,贬低鸟枪,可都没仔细想过,假设明军和我大清劲旅一样,都有陷阵冲杀之心,而不是只靠将官带着家丁裹胁,骑射再强,也未必能冲得散。
明军若是有一半敢战,萨尔浒和松山,恐怕是另一番场面,而今曰这天下也……嗯咳!”
“现在的鸟枪,三十息才能一发,还因为兵丁要背火绳,鸟枪阵必得稀疏。
我见识过洋夷的自来火枪,就只改了火机,去掉了火绳,以燧石发火。
最快十息就能一发,还能猬集结阵。
如果是敢战之人以自来火枪结阵,除了火炮,世间再无其他敌手!”
萧胜的舌头已经有了管不住的迹象。
“总而言之,明军战败,非器之罪!
八旗绿营,甚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可笑!
羸弱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
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至少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好比是狗!
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
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他忽略过程,直奔结论。
说到这时,目光悠悠,隐约还能窥到一丝激荡之火,李肆看得明白,这是在回忆。
“萧大哥这话听得我也心热,想之前我毙杀那赖一品,三十步外命中也是运气。
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转身扑回来,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内开枪,他就算能以一胜十,也是必死!”
李肆放开了嗓门,像是说起了酒话,毫不在意被旁人听了去,萧胜倒还勉强压着蒸腾的意识,帮着扫了一圈,怕这私密之事泄露。
不经意间,对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
“萧大哥,这些可是你的经验之谈?难不成当年在台湾时,也是一枪放倒了乱首才立的功?”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
这可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很是浪费,而现在是时候了。
“一枪!
?一枪顶什么用!
?”
萧胜脸上红晕一片,一半是酒气,一半是豪气,话语滔滔不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系统流爽文古有黑蟒,百年后化腾蛇,千年后变蛟,万年后化龙,可遨游九天十地,统领六合八荒。三千年前,人族仙尊林昊斩妖无数,却遭逆徒暗算,被人族围攻致死。三千年后,林昊重生于一条黑蟒身上,以妖证道,...
袁隆平团队的农业专科女博士,一朝穿越,成了软弱可欺的小村姑,还有个小包子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喊娘亲,没粮没钱,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说,前有极品亲戚欺压,后有伪善闺蜜陷害,温婉表示不怕不怕,撸起袖管儿,赚钱养...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