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偷东西被发现,她又不敢闹事儿,只能怒气冲冲的坐上了回县城的公共汽车。
等老乞丐泡了药澡,杀死了跳蚤,又剃干净了头发出来后,林秀的发型也做好了。
微卷的长发披散在白净的脸庞,配上身上穿着的黄色针织毛衣,清新亮丽的让小镇都变得美好起来。
就是成景能闻见从妈身上传来的糊味儿,没办法,八十年代烫头发,都是用烧红的铁棍来卷头发的,这头发难免会被烫糊一些。
但这不重要,只要漂亮,林秀能忍受糊味儿的存在。
她还很满意的看着洗干净,穿着军大衣的老乞丐:“老爷子,洗干净了,你还挺年轻的嘛。”
她一直以为老乞丐年纪得□□十了,谁知道收拾整齐后,看着只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老乞丐没接话,而是抱着手,睁开眼皮看林秀:“你有事儿求我!”
这话说的够开门见山,而且林秀这时候才发现,这老爷子眼角,竟然还有颗红色的泪痣。
林秀盯着他脸上的泪痣看了几眼,这才收回目光说:“对,我有事儿求你。”
她把站到自己面的成景,往老乞丐那边推:“我想让你收他当徒弟。”
老乞丐稀疏的眉梢,微微上挑:“我收他当徒弟?”
他淡淡的看着成景,话却是问林秀:“你觉得我能教干啥?”
“教他捡垃圾啊。”
林秀说。
成景震惊,她妈让老乞丐教他捡垃圾?这是亲妈?还不如让他回去把那些练习册给做完呢。
而且他还记得老乞丐偷老乡的鸡,却把他踹倒,让他被老乡抓住,拧着耳朵回家找麻烦,家里还赔了只老母鸡的事儿。
成景脸顿时黑了下来,还很不服气的看着老乞丐:“我才不拜他当老师。”
老乞丐垂下眼皮,淡淡的扫了成景一眼:“捡垃圾?倒是有意思。”
他根本没在意成景的情绪,而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笑:“可不,我一个老乞丐,也只会教人捡垃圾。”
“但是这小子不愿意!”
老乞丐指着成景说。
不知道是收拾干净,还是穿着军大衣的缘故,老乞丐举手投足之间,竟然还有几分贵气和霸气。
“我当然不愿意。”
成景哼了一声:“谁要拜个老乞丐当师傅?还去捡垃圾,我不想捡垃圾。”
“乖,别任性。”
林秀伸手揉了揉成景的头:“这捡垃圾啊,捡的都是像虎符一样的垃圾。”
“我知道。”
成景说,他也没蠢到真以为林秀让他跟着老乞丐捡垃圾:“但是为啥要拜老乞丐?咱们换个人不成吗?”
说完成景也知道自己想错了,这整个清溪镇,谁能像老乞丐这样有认古董的本事?
老乞丐可是王爷的孙子,那生出来,吃穿用度全都是世间的极品。
那金银玉器和古董,在老乞丐家没败的时候,那都是随手可拿。
在这种充满底蕴环境下长大的老乞丐,对古董和历史的见识,那都是耳濡目染的。
再经过那些动荡严峻的年代,以前的老人,活下来的能有多少?
别人眼中的老乞丐,在林秀眼里,那就是行走的活文物。
所以才让成景拜老乞丐为师,这是当妈对孩子未来的考虑。
成景自然也知道妈是怕他以后,真黑化成个社会坏分子和大反派。
这是妈对他的爱护和关心,所以在被林秀哄着说乖的时候,成景其实已经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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