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校抱着纸袋子一路跑回宿舍,从没像现在这样期待过一份礼物。
打开门,她只顾随便开了一盏灯就去拆包装。
顾燕清送她的东西,竟然是一个鸵鸟蛋。
确切地说是一只鸵鸟蛋雕刻的工艺品,放在方形的盒子里,里面铺满了防震的草。
大概有拳头般大小,上面涂了层油一样的物质,十分光滑;还有一些颜色艳丽的彩绘,里外通透。
叶校关了灯,将鸵鸟蛋盖在手机电筒上方,当做一个小灯罩,光从缝隙里透出来,小屋子里瞬间流光溢彩。
只可惜,她没有另一个设备来拍下这个画面。
她蹲在凳子旁边,手托着腮,不自觉傻笑。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做18岁以来最没有效率的事——单恋着某个人。
顾燕清……这个人送了她一个礼物,太奇怪了。
睡前,叶校把这个鸵鸟蛋拿到床上,她像小孩子对爱不释手的玩具那样,小心观察着,把玩着,再用灯照一照,白色的天花板上映出雕刻的纹样,是她不认识的非洲鸟类,但足以证明工匠的手艺精湛。
叶校的嘴角又翘起来,王小波的情诗里有一句: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
很贴合此时此刻的叶校。
叶校把鸵鸟蛋放回盒子里,闭上眼睛。
对一个人动心总是伴随着猥琐的想象,偷窥欲,卑微……
叶校知道了顾燕清是B城电视台的记者,但是她克制着自己的欲望,绝不拿起手机搜索有关他的任何消息,强迫自己把他从脑海里剔除。
贫寒的出身注定了叶校不会像出生在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一个女孩子一样活得轻松,她给自己定下的目标28岁前保持单身,因为这体力和精力都充沛的美好年华,她只能用来让自己脱离贫苦的生活。
这有点悲伤,却是事实。
很快十一到了。
程夏的妈妈带她去日本旅游,叶校也放假了,她在3号回了一趟家。
叶校家住在县城,房子是她上小学的时候买的。
叶海明为了给叶校一个好点的学习环境,从村里搬到县城,花了13万元买了这套商品房。
房子很小,也很破旧了,但是被叶海明夫妇收拾得很干净,磨损的木地板被修修补补用了一年又一年。
叶校下午到家,叶海明和段云两人高兴又惊喜,摸摸头捏捏胳膊检查着,生怕女儿少了一块肉。
“瘦了。”
段云说。
叶海明穿上外套,“走,去买点菜,晚上我要大展身手。”
夫妻俩牵着手出门了。
叶校洗了把脸,推开自己的房门。
因为爸妈不知道她今天回来,被子都还没来得及晒,床铺掀到一半,盖着不用的花床单。
叶校在屋子里看了一会儿,这间屋子采光不是很好,家具上染着腐朽的味道,镜子快要脱落的大衣柜,缺了脚的椅子,还有掉了漆的书桌……上面曾经摞着一沓又一沓试卷,代表着叶校埋头苦读的每一个夜晚。
从高中她每个月回来一次,到大学每一年回来一次,叶校去B市以后,脱胎换骨般变漂亮了,和每个精致的城市女孩一样令人惊艳,而它们逐渐变得陈旧无用,和主人越来越不匹配了。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阶段,叶校再也无法融进这个破旧的房子里,但是她在繁华的大城市也立不下脚。
叶校有些累,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直到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饭菜香,还有一些大声吵嚷的声音。
叶校的二伯母来借大蒜头做晚饭,一进门就“呦”
了一声:“我在楼道里就闻到红烧羊肉味了。”
叶海明笑着解释:“我家校校回来了。”
二伯母靠着门闲聊:“我说呢,整得跟过年一样,原来是宝贝女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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