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秦征的夜半抽风所赐,季岚川好不容易积攒起的愁绪彻底散了个干净,他是神棍不是神仙,就算能比旁人多看到些东西,也不能抓来灵气给自己治病。
胃部抽痛,季岚川也没有精力再在楼下乱晃,虽说处在灵气浓郁的环境中能让他神清气爽,但一想到这优质的灵气因何外泄,季岚川就一秒都不想在厨房久待。
“呸,假正经的老男人。”
想起原著作者对秦征为数不多的描写,季岚川偷偷撇了撇嘴,他在原主卧室翻箱倒柜也没找到胃药,只躺在床上将自己缩成一团。
不甚安稳地睡过一晚,季岚川迷迷糊糊地被原主的生物钟从梦中叫醒,他揉揉自己的脑袋,恍惚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为了给秦氏父子留下一个好印象,原主甚至连个懒觉都不敢睡。
原来金丝雀在没上位前居然这么惨。
摇头晃脑地感慨两句,季岚川踩着拖鞋走进浴室,一眼就看到镜子中自己气虚的脸色。
感觉像是昨天出去鬼混了一整晚,用力地蹭了蹭唇瓣,季岚川总算让这张脸上多了几分血色,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满面病容,也同样漂亮得惹人怜惜。
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啊。
挑眉一笑,镜中清纯娇俏的青年立即多了几分风流飒沓,照例欣赏完“自己”
的美貌,季岚川吹着口哨拧开花洒。
马马虎虎地做完护肤工作,换好衣服的季岚川坐等秦子珩上门,按照原著剧情,对方这个时候已经打算用新欢忘记旧爱。
身为新欢并同时肩负虐渣使命的季岚川,当然要打起精神全力以待。
“咚咚。”
秦征习惯早起,住在老宅的秦子珩当然不敢懒床,哪怕宿醉头痛,他也在早饭前敲响了季岚川的房门。
原主被带回家这件事,纯属秦子珩在听说白时年订婚后的热血上头,之后他日日酒吧买醉,半点都没想起家里还有季岚这么个人。
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的心机受,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
经过昨晚那么一遭,秦子珩也渐渐回想起了季岚的好来,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道白时年的事,他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愧疚和心虚。
——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
脑海里胡思乱想,眼前的房门终于打开,身着浅色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无端就将夏日的燥热去了三分:“阿珩。”
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的白时年,季岚的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子。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一大早看到如此美色,秦子珩也不由笑了出来:“几天不见,想我了没?”
与秦征的古板不同,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直到小说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
】
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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