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孽哦!
自己一个性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
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
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
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
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
——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
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是的,是男女通吃。
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
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
!
!
这就尴尬了。
。
。
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
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
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
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
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
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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