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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宅子的年轻人似乎不常在这里,镇上的人都难得见到他,只是眼见着好东西如流水一样入了那宅子。
乖乖,据那位早年走南闯北颇有见识的余三爷说,那日抬入宅子的新家具可都是黄花梨木的。
其他的东西都装在箱子里,所以众人什么都没见着,但是眼看着整箱整箱地抬到府中,就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里面不乏好东西,所以那位年轻人一定身价不菲,只怕比起前不久搬走的那位财主还要来得财大气粗呢!
这不,过不了多久,那位年轻人就雇了一些人,将后院的池塘开辟地更大了一些,又费力移栽了好多荷花过来。
有幸被雇到府中做了三天事的余长发说,那府中可了不得了,主家对他们这些雇工也好,每顿饭都管饱管够,香喷喷的白米饭加上肥油油的猪肉,伙食好得不得了。
于是,好些没能捞着去府中做事的人只能暗中叹息不已。
余长发又说了,那当家人看着极温和,虽然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头的,但是和他们这些庄稼汉们说话也从来不颐指气使,每天脸上都带着三分笑意。
最后啊,余长发磕了磕自己的烟袋,叹息不已:“我这要是有个闺女啊,我舍下老脸也要去拼一拼。”
拼什么?大家眼珠子一转,心里就都明了了。
虽然说娶妻当门当户对,以他们的家世,自己女儿抬去府中,估计也只能给人家做小的,而又有话说,这做大家妾的总不如做小户妻的,但是真的穷苦日子过惯了,就知道菜米油盐酱醋茶,这开门七件事哪样不是磨人的?要真有那个造化,一朝飞上枝头,可不就是一件大喜事!
若是再能生下一子半女的,总能富贵一生了。
之前的陈阿狗还不是仗着一个妹妹做了那财主的第十一房小妾才整日耀武扬威的?真要说起来,那年轻人看着样貌不俗,比起那已经被酒色掏空的财主可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于是,有些人的心思就这么活动开了。
当然,更多的人也就只是这么一想而已,毕竟舍得自己女儿去做小的人还是少数的。
过不了几天,那买下房子的年轻人就又不见了,整座修缮得富丽堂皇(针对那些穷苦人家而言)府邸似乎又空了。
镇上的人纷纷纳罕,平时聊天的时候也总离不了那院子。
只是,依旧没人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直到三天前,那年轻人才再次出现。
他这一来,就在正门上挂了一块匾额,上书应府两个字。
除此之外,整座府邸也开始用红绸装扮起来。
这节不是节的,如此作为,看来是东家有喜了。
有胆子比较大的婶子见那年轻人实在温和,便在他出门的时候忍不住问道:“应公子家可是有喜事了?”
那年轻人一怔,有些腼腆地笑着,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家内人原本守在老家,如今这里既然安排妥当,过不了多久,我就该把她接来了。
我们都是外来的,对镇上的规矩也不熟悉,婶子不如给我出出主意,我也好按规矩办一桌宴席,庆贺乔迁之喜。”
那婶子得这几句话,心里也觉得十分体面,便十分利索地给应泽安讲了些镇上的人情世故,又表示若是真的要宴请,好的灶上娘子是少不了的,她本人的手艺这方圆十里都是有人夸赞的,如今就毛遂自荐一番。
应泽安笑着应下了,真要办酒席,总不能让他这个主人动手。
那婶子眼尖,早就看到了应泽安挂在腰际的荷包,不是她拍马屁,就连镇上绣花手艺最好的余二家的也绣不出这样的花色来,这么看来应先生的妻子应该是个好的。
这婶子暗地里撇了撇嘴,她早就知道有几家存了那么一点点小心思,若是这应先生和他妻子琴瑟相谐,那些人不是造孽吗……反正,看应先生的样子也不是贪图美色的,那些人的希望只怕要落空了。
应泽安本来是想要邀请一些人来参加自己和东方不败的婚礼的,就算不能请一些认识东方的人,那么请一些陌生人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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